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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可透過下列途徑開設輝立戶口:
(1) 親自來臨本公司(總行及分行資料)
(2) 於網上下載 開設戶口申請表
(3) 要求我們以電郵方式聯絡閣下有關開戶事宜
(4) 需要日本人職員為你服務, 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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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需知:
A. 客戶欲開設戶口需攜同下列文件,親自交回本公司
- 已填妥的申請表
- 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
- 有效期3個月的住址證明,如﹕煤氣單、銀行月結單
B. 海外客戶
海外人士可透過郵寄方式申請。唯客戶須將已填妥的開設戶口申請表,連同上述其他開戶文件寄到 “輝立証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11-12樓。此外亦須符合以下條件﹕
- 開戶按金- HK$10,000 元劃線私人支票,支票抬頭註明“輝立証券(香港)有限公司”。按金可作股票交易之用,如客戶於開戶時存貨,則可豁免按金要求。客戶取消戶口時可取回該按金。
- 支票必須是本地銀行所發出的個人支票(支票上之姓名必須與身份證/護照上的姓名相同) 。
- 所有以上的開戶文件寄回本公司前必須先經由專業人仕(如律師)核證。
C. 公司戶口(只適用於香港註冊公司)
請提供以下公司文件 :
- 公司註冊牌照
- 公司章程或規則
- 商業登記牌照
- 最近之週年申報表
- 所有董事及獲授權人之身份證、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 戶口最終受益人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 有關開設戶口之董事議決
- 擔保書
- 擔保人之身份證、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 最近期之財政報告
- (最近3個月的)住址證明
附注: 第1, 2, 3及10項副本文件須經執業律師、執業會計師、本地持牌銀行經理認證。第7及8項則只須在本公司要求下進行認證。申請人亦可攜同文件正本及副本到本公司總行給指定職員認證。
D. 開立以英屬處女群島(BVI)為註冊地的公司戶口
請提交下列文件:
- 公司註冊牌照
- 公司章程或規則
- 董事記錄
- 股東記錄
- 所有董事及獲授權人之身份證、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 戶口最終受益人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 有關開設戶口之董事議決
- 擔保書
- 擔保人之身份證、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 最近期之財政報告
- (最近3個月的)住址證明
- 公司迄今仍註冊書
附注: 以上副本文件須經執業律師、執業會計師或本地持牌銀行經理認證,第5, 7及8項則只須在本公司要求下進行認證。申請人亦可攜同文件正本及副本到本公司總行給指定職員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