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继续扩大天然气业务板块。本集团於本年度之除所得税费用前溢利约为人民币13,645百万元,比去年金额人民币11,985百万元增加13.85%。於本年度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5,551百万元,比去年金额人民币4,634百万元增加19.79%。
二零一九年业绩
本年度,本集团实现收入人民币1,133.1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78.43亿元或7.44%;除所得税费用前溢利人民币136.4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6.60亿元或13.85%;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55.5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9.17亿元或19.79%。每股盈利(基本)为人民币66.71分。如扣除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汇兑亏损及收益,本公司股东应占核心溢利和每股核心盈利(基本)分别为人民币62.52亿元及人民币75.14分,较去年分别增加6.24%和3.06%。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26.3人民币分(二零一八年:23.0人民币分)。建议股息将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星期五)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惟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
建议时股价$5.05
目标价$6.5
十二个月目标价$8.5
止蚀$4.5
注:本人赵俊邦为证监会持牌人士。截至本评论文章发表日止,本人及/或其有联系者并无持有全部提及之证券的所有相关财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