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聲科技(2018)早前遭沽空機構葛咸城兩度狙擊, 自18/5停牌近三個星期才復牌. 發出澄清通告後, 雖然股價從低位有所回升, 但和被唱淡前的股價已有一段距離.
假如投資者基於業務相對較穩健的心態買入藍籌股, 但股票無辜被唱淡. 甚或是 ''罪證確鑿'', 沽空機構能拿出有力證據證明公司業績實質和年報不乎, 投資者又如何自處?
以瑞聲科技(2018)股價亦自$100 以上跌至停牌前的 $82.6 為例, 停牌期間持有瑞聲正股的投資者自然擔心, 但這種例如遭受沽空機構等唱淡或其它壞消息, 而令股價突然急劇下跌的風險, 是可以做一些風險上的管理的.
先看看附圖:
但如在 2/5/2017 同時買入正股, 以及瑞聲(2018) 5月 行使價$100 認沽期權 (Put Option), 期權價格 $0.65/股
買入以上認沽期權, 等於有權利:
在 18/5/2017, 認沽期權擁有人可用行使價 $100/股沽出瑞聲(2018)正股
計及買入以上認沽期權成本, 2/5/2017 有關期權價格(期權金) $0.65/股, 每股正股損失是:
$13.4 + $0.65 = $14.05
假設2/5/2017 買入瑞聲(2018)正股的同時, 有買入/沒有買入瑞聲5月行使價$100 認沽期權, 整體投資損失比較:
如在 2/5/2017 買入正股之外, 加上買入瑞聲(2018) 5月 行使價$100 認沽期權, 期權價格 $0.65/股, 有關買賣整體損失較單純買入端聲正股少 $16.75/股. 相對原本 $30.8/股的損失, 損失金額減少 >50%.
從中可見, 如股票有期權可供買賣, 配合個別風險管理策略, 損失的風險有機會大幅減少.
同樣, 如投資者最初選擇買入認購期權 (Call Option), 而不是直接買入正股以看好瑞聲走勢, 雖然會有額外成本, 但在同等股數的情況下, 買入認購期權最大潛在損失只是付出的期權金, 損失有機會較直接買入正股少.
即使瑞聲科技(2018)發出澄清通告後, 股價有所回升, 當日(7/6) 開市價 $88, 但如投資者在 29/5 4:30PM 前行使了他的認沽權, 用行使價 $100 沽出端聲, 及後認同瑞聲的澄清通告, 於 7/6 復牌時重新買入正股, 損失亦會較在最初 (2/5) 單純買入端聲正股有所減少.
[事實上, 以瑞聲科技23/6(週五) 收市價 $96 計, 不論瑞聲復牌時有否重新買入正股, 損失亦會較在最初 (2/5) 單純買入端聲正股有所減少]
以上兩種期權買賣方法, 最大潛在損失都是有限. 但提醒各位, 有些期權買賣的最大潛在損失是無限, 並要任何時間都滿足按金要求, 否則有機會被強制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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