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促法送审稿出台,危中有机 在8月10日,中国司法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其中第十二条表示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另外,第四十五条亦有意加强对VIE架构的监管。 政策送审稿公布後,不论经营幼稚园、小学、中学或高等教育的教育股亦录得两至三成的跌幅。然而,我们认为市场反应过度敏感。从多份政府公开文件中看出,政府主要是希望打压那些打着非营利性之名但以营利性为实的学校,因此,政策对义务教育板块的确有着重大打击,由於义务教育只能选取非营利性;但对高等教育块影响却有限,因为高等院校可以选择营利性。所以即使在最坏情况下,高等学校营运商也只需重新交税,而且很大机会可享有税务优惠及补交土地转让金便可。有监於此,我们认为这样的跌幅对经营高等教育的公司来説是反应过度。 另外,民促法送审稿亦提出要加快独立学院的剥离,此举有助增加高等教育公司的收购标的。所以我们认为这次政策出台反而提供一个趁低吸纳的机会,建议关注主要经营高等教育的公司,如﹕新高教(2001.HK)、中教控(839.HK)及希望教育(1765.HK)等,相信这类公司未来的政策风险会比经营义务教育的公司为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