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繼續退坡,車企何去何從 3月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通知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18年標準0.1倍補償;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18年標準0.6倍補償;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8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另行公布。政策點評如下: 1)補貼力度下降較大:純電乘用車退坡幅度在45%-60%之間,插電混動乘用車退坡55%。專用車度電補貼和單車補貼上限均有下調。EV乘用車續航里程五檔幷兩檔。 2)補貼門檻提高:包括能量密度,能耗和續航里程的要求進一步提升。新政要求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去年105Wh/kg),140-160Wh/kg的車型按0.9倍補貼,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按1倍補貼。按續航里程分類,250km≤R<400km補貼上限1.8萬,400km≤R補貼上限2.5萬,而18年250km≤R<300km和300km≤R<400km,R≥400km分別為:3.4/4.5/5.0萬。 3)政策引導方向轉向市場化導向,注重安全和質量提升: 新政規定,過渡期後地方政府的新能源車補貼將被取消,補貼轉為用于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新能源行業市場化導向特徵將更加明顯。 我們認為過渡期內車企為了獲得盡可能多的地方補貼,車企大概率會加速出清庫存,行業將引來一個銷售高峰。產業鏈內將出現較大的洗牌優勝劣汰,更深諳市場化運作的行業龍頭的市占率將提升,建議關注比亞迪,吉利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