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生態環境部,加大環保執法力度 事件: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方案提出將組建生態環境部,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將環境保護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國土資源部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水利部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農業部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海洋保護職責,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職責整合,組建生態環境部,作爲國務院組成部門。 評論: 生態環境部的設立是本次機構改革的亮點所在,體現了政府建設美麗中國的堅定決心。生態環境部將分散在各個部門的環境監管職能統籌到一起,解決了環保管理職能橫向分散的問題。將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進行統籌管理,有助於集中力量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和污染整治力度,提升環境治理效率和效果。環保大部制改革提高了市場對環保行業的關注度,建議關注環保各細分領域的龍頭企業,如碧水源(300070.SZ)、東方園林(002310.SZ)、東江環保(002672.SZ)、龍淨環保(600388.SH)等。 |